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是2021年2月25日上午召开的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表彰大会,会议在北京市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对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对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大会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1],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讲话[2][3]。 经过2021年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会议开始,随后举行了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环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国家副主席王岐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随后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授予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4][5]。其中提到“经过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授予毛相林等10名同志,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等10个集体“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习近平将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奖[6]。 汪洋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康柏利等1981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北京首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1501个集体“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7]。习近平等为受表彰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颁奖[8]。 在颁奖之后,习近平作主旨讲话,列举脱贫攻坚行动的成果,[9]包括公路、铁路、供电、互联网、住房等方面的建设成就,[10]并缅怀了1800多名脱贫攻坚殉职人员,高度赞扬他们的付出和贡献;[11]还对脱贫攻坚工作所使用的资金进行说明。[12][13] 获奖名单全国脱贫攻坚楷模(个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个人)共授予10位个人[14]:
全国脱贫攻坚楷模(集体)全国脱贫攻坚楷模(集体)共授予10个单位[14]: 相关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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