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
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belius,567 U.S. ___ (2012))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个案例,该案的判决支持了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的大部分条款。 2010年3月平价医疗法案经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签署后生效。此后,一些组织认为这一法案的许多条款违宪,故向联邦法院提出起诉。最终这些案件合并为一,名为“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 2012年6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以5:4作出判决,支持了平价医疗法案的主要内容。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与四位自由派大法官支持这一意见,除罗伯茨外的三位保守派大法官以及中间派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则持反对意见。法院意见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1] 平价医疗法案的核心条款强制几乎所有美国公民购买医疗保险,否则需要缴纳罚款。针对这一条款,法院意见认为,政府提出的法案授权自宪法中州际商业条款等说法不合理。但同时法院意见认为罚款可以视作一种税收,因而符合国会对于征税的授权。[1][2] 此外,法院还对法案的一个条款提出了异议。根据该条款,联邦政府要求各州扩大联邦医疗补助(Medicaid)的覆盖面,如果某一州拒绝配合,联邦政府将截留相应的拨款。法院认为联邦截留款项的行为是违宪的。[2] 参考文献
延伸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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