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 (清朝)
侍卫(满语:ᡥᡳᠶᠠ,穆麟德轉寫:hiya,或以滿語直接音譯為蝦、轄),是清朝隸屬於侍衛處(又稱領侍衛府)的武職官名。 侍衛由侍衛處為管理機關,掌管宿衛皇宮、隨扈皇帝、導領引見大臣、稽查人員出入等事。[1][2] 侍衛以外,紫禁城各處、宮苑內外宿衛、隨扈之兵力由親軍營、護軍營、前锋營、三旗包衣前鋒營、三旗包衣護軍營、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承擔。[3][4] 侍衛是八旗功臣勳貴、外戚後代等得以於二品至四品間快速升轉的捷徑,侍衛體系為皇帝側近,如辦事獲皇帝注意賞識,便有機會快速升遷或對品補放在京高級文武職官、外省封疆大吏、西北駐劄大臣,或於戰時出征、統兵領隊。 侍衛皆屬上三旗籍(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如由下五旗及漢人(民人)出身者,須暫時附籍於上三旗,占上三旗侍衛員額。 職級員額一、二、三等及藍翎侍衛共570人。 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即協理事務侍衛班領,又稱續辦事章京,正三品,12人。 侍衛班領侍衛班領,或稱侍衛領班,正四品,12人;署班領(副班領)24人。 侍衛什長侍衛什長,79人,其中宗室9人,都自侍衛內揀選引見兼授。 一等侍衛一等侍衛,又稱頭等侍衛[5],正三品。60人,每旗各20人;另宗室缺一等9人,每旗各3人。[6] 一等侍衛缺出,於二等侍衛內揀選補放。[7] 二等侍衛二等侍衛,正四品。150人,每旗各50人;另宗室缺二等18人,每旗各6人。[6] 三等侍衛三等侍衛,正五品。270人,每旗各90人;另宗室缺三等63人。旗各21人。[6] 藍翎侍衛藍翎侍衛,正六品,90人,每旗各30人。[6] 四等侍衛四等侍衛,從五品,無員限。[6] 御前侍衛御前侍衛,由各品級侍衛中「貴戚或異材」之勳戚、宗室等滿洲旗人揀選,在內廷(乾清門至神武門)近御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乾清門侍衛合稱「內班侍衛」。[5][6] 乾清門侍衛乾清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內廷的乾清門輪值,「在乾清門行走」,由御前大臣統轄,與御前侍衛合稱「內班侍衛」。[5][6] 大門侍衛大門侍衛,由各品級侍衛揀選,在外廷的太和門輪值,「在太和門行走」,由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統轄,又稱「外班侍衛」。[5][6] 漢侍衛雍正五年(1727年)始制定漢侍衛制。漢侍衛主要由武進士授職,不定額:狀元授一等侍衛,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二甲授三等侍衛,三甲授藍翎侍衛。漢侍衛得選充外班侍衛,不得入內廷,僅嘉慶朝楊芳特授御前侍衛。 兼充職侍衛人員內並隸屬於尚虞備用處36人,善撲營、鑾儀衛無常額,內務府上駟院24人,養鷹狗處9人,武備院、御茶膳房無常額,都由侍衛處撥用兼充辦事。[1][2] 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駐劄大臣,亦多由皇帝於親信侍衛簡放差派,以侍衛原官兼充。 上駟院侍衛豹尾班侍衛卡倫侍衛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外蒙古)、伊犁將軍轄區(新疆)各處卡倫,設卡倫侍衛,由侍衛處各等侍衛受挑選差遣戍守,各以原職品秩兼充,任期三年,因遙遠勞苦,按例皆有賞賜。任滿後該處主管之駐防將軍、駐劄大臣得酌予保舉。[8] 另有部分領催、委署前鋒校賞給七品或六品頂戴在卡倫侍衛上行走者無定額。[9] 知名侍衛出身者
参见参考文献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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