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沿革1955年3月,昆明市人民法院依据五四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成立,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 199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药物注射等方法执行。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首次采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是人民法院首次采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1997年11月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名罪犯再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1]。 机构设置审判机构
综合机构
其他机构
历任领导
知名案例
对应基层人民法院对应14个基层人民法院: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