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是1950年在新疆由东突厥斯坦民族军改变的一个军。 历史
从1948年起,新疆民族军参照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原则教育部队,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改善。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此时,新疆民族军共有5个骑兵团和3个步兵团,另外还有一个独立骑兵营和大约500人的后勤人员,总兵力达到14020人。拥有各种步枪9088支,短枪184支,轻机枪405挺,重机枪68挺,迫击炮66门,火炮12门,高射炮7门,掷弹筒55个,手榴弹14480枚,战马5522匹,运输马521匹,马车311辆,轻型坦克2辆,装甲车1辆,飞机42架(可以使用的有14架,即6架轰炸机和8架战斗机),军用车辆30辆。随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进军新疆。民族军为接应人民解放军入疆,自玛纳斯河以西停战线分别进至东疆和南疆。1949年12月上旬,一部到达迪化与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会师。194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将民族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番号。1950年1月10日,新疆民族军在伊宁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下辖两个步兵师和两个独立骑兵团,共1.3万余人。1950年1月起,新疆军区先后成立喀什军区、迪化军区、伊犁军区3个三级军区。其中,伊犁军区由第五军军部兼,下辖伊宁军分区、塔城军分区、阿山军分区。
第五军下辖两个步兵师和两个独立骑兵团。属第一野战军序列:
根据1950年9月五军副军长兼参谋长马尔果夫的一个统计资料,当时第五军全军中哈萨克族人6866人,维吾尔族人5567人,柯尔克孜族人206人,回族229人,汉族人92人,塔塔尔族人185人,俄罗斯族人487人,蒙古族人731人,达斡尔族人21人,锡伯族人159人,塔吉克族人8人,乌兹别克族人183人,共计14840人。 1951年7月中旬,新疆军区党委发布了《关于在五军建立政治委员制度及政治工作制度,开展政治整军的决定》,要求在民族五军开展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政治整军工作,纯洁队伍。1951年9月上旬,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新疆军区党委联合下发《关于改造、提高五军工作的决定》,这次运动的重点是要清除对第五军危害最大的各种思潮的影响,树立热爱祖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革命事业工作、维护劳动人民利益的思想。 1952年3月7日,在巩留组建第15师,冯祖武任师长,贺劲南任政治委员,副师长胡天舜,辖第13团、骑兵团、通信团。[3]早在1951年,伊犁先后发生了昭苏夏塔事件和巩留叛匪围攻县委机关的事件,伊犁地区的形势十分不稳定,叛匪活动猖獗。1951年10月初,解放军第五师(老三五九旅)第十三团团长冯祖武、政委贺劲南奉命率部从库车移师伊宁地区,与第六军骑兵团、新疆军区通讯团,准备组建第15师。第13团副团长柴恩元率冯贺支队(即第一营,含三个步兵连、一个机枪连、一个迫击炮排,配备电台1部)先行赶赴伊宁,与第六军骑兵团和第五军一部组成剿匪指挥部,奔赴巩留地区全歼残匪,以确保伊犁地区东五县的社会治安和各族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协助建党建政,巩固人民政权;努力发展生产,做好屯垦准备。莫合剿匪任务历时4个月完成,俘获残匪266人,一营战士90%冻伤,9人牺牲。1952年2月初,冯祖武率第13团直属队、炮兵连、特务连、第二营,分别从库车、阿克苏乘车绕道乌鲁木齐赴伊犁;后勤人员和骡马大队,从2月中旬至5月底,分3批先后穿越天山,取捷径直插伊犁东部巩留。十三团分兵于巩留、特克斯、昭苏三个县的十几个设防点。团部则随新成立的第十五师驻扎在巩留县肖尔布拉克一个小村子。从1952年春季开始,第13团在伊犁河上游,巩留县西部,野马渡东侧,特克斯河、巩乃斯河和喀什河的交汇地段开始开发高尔基垦区(哈萨克语“阔尔吉尕”音译而来的,意思是“荒凉的沟壑”),仅用一年时间,建成了拥有两条灌渠(即:33公里的维吾尔大渠、14.5公里的乌木尔渠)和5.6万亩耕地,年产300万公斤粮油的初具规模的垦区。1953年春,第13团一营跟随十五师师部和十三团团部、团直属队从高尔基垦区移驻新源县西部的肖尔布拉克开荒;二营所属的七连、八连调至高尔基,五连、六连仍然驻防特克斯县城和昭苏县城。 1952年10月,伊犁军区缩编成伊犁军分区。 1953年5月,新疆军区把下属部队分别整编成国防部队、生产部队,第二军、第五军、第六军各2个师以及第二十二兵团5个师等部共15万人改编成10个农业建设师、1个工程建设师、4个建筑工程独立团;撤销第二军、第六军番号。第五军除13师38团和14师40团保留外,第13师改编为喀什军分区,第14、第15师改编为农业建设第3师(驻霍城,师长尼基金,政委买买提明·伊敏诺夫,未正式组建,1954年1月撤销师番号,所辖七、九团改名为独立农场和独立牧场,1956年划归农四师)、农业建设第4师(驻新源县肖尔布拉克,1956年迁伊宁市,辖十团(原解放军第5师第13团、十一团、十二团,师长冯祖武,政治委员胡田勋)。 1954年,新疆相关政策做了进一步调整。牧主经济实行“不斗、不分、不划分阶级”;民族区域自治、宗教信仰自由等被确定为政府在牧区现行政策宣传的重点。干部审查中,将曾参加过三区革命和“反蒋”斗争的各级干部列为不予审查历史情况的人员。 1954年10月7日,根据中央军委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电令,第五军改编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军区[4];1955年1月4日,改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军区;1955年10月31日,改称伊犁军区;1969年12月,改称北疆军区;1985年8月30日,北疆军区撤销,下属各军分区及野战部队转隶新疆军区直辖。 解放军1988年授衔时,马米托夫·吐尔逊被授予中将军衔,乌拉太也夫被授予少将军衔。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