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憲章 |
---|
大明惠州府推官 |
籍貫 | 福建延平府南平縣 |
---|
字號 | 字從周,號尼山 |
---|
出生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四月十七日
|
---|
逝世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八月初六日
|
---|
配偶 | 娶程氏,封孺人 |
---|
|
|
丘宪章(1564年—1618年),字從周,號尼山[1],福建延平府南平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举人,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2],大理寺觀政,奉敕督蓟辽边屯,便道归省。三十七年(1609年)授惠州府推官,任內砥礪名節、平反刑獄,四十年(1612年)任廣東鄉試考官,四十三年任江西乡试考官,取士稱得人,四十四年考績行取時,因母親逝世回鄉,不久去世,享年五十五,入祀鄉賢祠[3]。
家族
曾祖丘阜;祖父丘汝大;父丘雲龍,號乾江。母林氏,封孺人。慈侍下。弟憲典。
参考资料
-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丘宪章,尼山,诗二房,戊寅七月十七日生,南平人,辛卯乡六十七名,会二百九名,三甲五十五名,大理寺政,己酉授惠州府推官。曾祖阜;祖汝大;父雲龍。
- ^ 民國《南平縣志·選舉志第十三》:萬歷十九年辛卯黃志清(舉人)榜 邱憲章 丁未進士
- ^ 民國《南平縣志·列傳第二十二》:邱憲章,字從周,萬歷丁未進士,授廣東惠州府推官,砥礪名節,氷蘖馳聲,矜慎刑獄,多所平反;壬子分校所取多得人,考績行取以內艱,祀鄉賢。
官衔
|
前任: 韋大有
|
明朝惠州府推官 1609年-1618年
|
繼任: 溫國奇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殿試金榜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57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8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