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LGBT權益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在不丹的權益面臨困境和挑戰。自2021年2月後,新修訂的刑法生效,同性性行為在不丹正式除罪化。 修訂前的刑法第213和214條,將同性性行為視為違法,可判處1月以上1年以下有期徒刑[1],不過沒有實際執行過的案例。在2019年6月7日,不丹下議院修訂刑法,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是南亞繼尼泊爾和印度後第3個同性性行為除罪化的國家。 不丹國內的同志社群活動狀況向來不為外界所知,而不丹社會對性傾向的概念也與西方國家迥異,不過境內對LGBT的看法和立場比起一些西亞和中亞國家要來得溫和許多。 不丹境內一家相當具影響力的週刊《不丹觀察》時常刊登有關同性戀的文章,並激起不少讀者迴響,可說是該報相當熱門的主題[2]。 同性伴侶關係不丹沒有任何法律承認同性伴侶的權益,包括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在內。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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