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浦碌郎
三浦碌郎(みうら ろくろう,1882年9月23日[2]—1969年12月16日[3]),東京帝國大學畢業,日本昭和初期之日本政府官員,本籍日本京都府。三浦碌郎於1927年7月27日接替吉岡荒造,於台灣擔任台北州知事,管轄今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及基隆市等地的行政事務。於日本擔任過立川市長。 經歷本籍日本京都府,三浦覺的長男[4]。中學就讀第三高等學校,1908年10月、帝國大學法科大學(現東京大學法學部)法律學科畢業。1909年進入內務省警視廳擔任警部。1911年11月,通過高等文官試驗行政科試驗[5]。 之後,又擔任過永代橋警察署長、警視廳警視、深川警察署長、扇橋警察署長、四谷警察署長、熊本縣宇土郡長[4]。 1919年6月,轉任台灣總督府警視兼警務官和監察官。接著接連擔任總督府事務官和警務局衛生課長、總督府府州事務官兼新竹州内務部長,1924年12月擔任高雄州知事,任內其夫人有鑒於高雄婦人會館只有一棟洋樓,使用空間不多,故而募款擴建,於該館的東邊,增築一棟「日本室」平屋。1925年11月1日,於清代鳳山縣令曹謹誕辰時,前往鳳山曹公祠致祭,展出其在新竹購得之曹公手書條幅四幅,且親讀祭文。二人皆先後任職於新竹、鳳山,三浦碌郎引為「夙緣」。祭文云:「……公篤奉濂洛關閩文學,其見於行事者,莫不淵源斯學。碌郎王大父,亦同修斯學,典型尚在。抑台之南北,公所蒞任地,亦碌郎所蒞之任地也,此間自有夙緣。碌郎不敏,計惟黽勉努力,對於公所為造化置以待人經營者,欲有所設施。又誓致力於敦本善俗。區區之誠,期不負公,期不負王大父王父,是即所以副督憲之養民教民為治道第一義盛意;亦即所宣敷一視同人之聖德也。嗚呼!公與碌郎,古今隔世,東西殊域;然而耿耿寸心,一若有以契合於冥冥之間者,惟公之神,必且鑒此!」 1926年3月,以高雄神社造營委員會委員長名義募建高雄神社。並在其轄區選了一些景點,定為「高雄八勝」──大武朝曦、壽山晚雨、港口風帆、埠投汽笛、球嶼落霞、鳥松凝翠、旗濱朗月、苓浦晴嵐。 1926年擔任台中州知事,任內建設有開鑿埔里隧道、沙鹿庄和大肚庄王田的橋梁、新建彰化商工補習學校和台中二中的校舍。1927年7月27日擔任台北州知事,任內將被毀謗的謝汝銓貶至南洋,1928年7月21日呈請辭掉台北州知事一職,獲得准許。 1930年5月,擔任關東廳内務局長,1932年1月29日呈請辭職,獲得准許[6]。同年8月,轉任滿洲國吉林省公署理事官總務廳長。 1943年10月5日,擔任立川市長,1946年10月9日退任。 1969年12月16日於東京都國立市青柳346番地的自宅中去世,享年87歲。告別式於12月19日下午1點在立川市富士見町的常樂院舉行[1]。 參見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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