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立憲時期 (奧斯曼帝國)一次立憲時期 第一次立憲時期(鄂圖曼土耳其語:مشروطيت,土耳其語:Birinci Meşrutiyet Devri)是奥斯曼帝国自1876年奥斯曼宪法颁布以来的君主立宪制时期(Kanûn-ı Esâsî,قانون اساسى),始于1876年12月23日,一直持续到1878年2月14日[1][2]。这些年轻的奥斯曼人对坦齐马特不满意,转而推动建立类似于欧洲的宪政政府[3]。宪法时期从苏丹阿卜杜勒阿-齐兹的废黜开始,隨後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接任苏丹[4]。随着奥斯曼帝国议会的暂停和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颁布宪法恢复了自己的绝对君主制,这个一次立憲時期宣告结束。 一次立憲時期不包括政党制度。当时奥斯曼议会(又称奥斯曼帝国代表议会)被视为人民的发声处,而不是组建政党和组织的场所。议会选举按照暂行选举条例进行。议会(奥斯曼帝国大会;مجلس عمومي,Meclis-i Umumi)分两个阶段组成。两院制立法机关的下议院是众议院(مجلس مبعوثان,Meclis-i Mebusan),而上议院是参议院(مجلس أعيان,Heyet-i Ayan)最初的代表选举是由各省的行政委员会(也称为Meclis-i Umumi)选出的。 各省议会成立后,议员们从议会内部选出代表,组成首都众议院。商会有115名成员,反映了帝国境内米利特的分布情况。在第二次选举中,有69名穆斯林米利特代表和46名其他米利特代表(犹太人、法那爾人、亚美尼亚人)。第二个机构是参议院,其成员由苏丹选出。参议院只有26名议员。它的目的是取代高門,而大维齐尔则成为参议院议长。这两次选举发生在1877年至1878年之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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