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
历史兵部在隋唐時已設置,屬六部之一,掌管武官選用及兵籍、軍械、軍令等。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 迄至清末,此制历代沿袭,但职权则不尽相同。宋、遼、金、元等朝因為軍隊組成特殊,不設兵部,以各地樞密院取代,直接聽命於皇帝。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位極重,舉凡武卫官军選拔、受銜、任命、後勤軍需,均为其掌。清代實行八旗制度,兵權歸屬各旗,兵部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紀律、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后又添设海军部;兵部的名称至此結束。 架構兵部一般设有尚书一人,隋唐正三品,明正二品,清代從一品;侍郎二人,隋唐正四品下,明清正三品。 兵部下設四個司,總部(明代起改稱武選)、職方、駕部、庫部。總部司設主事四人,下轄令史、傳書史、制書令史、亭長、掌固等職(人數依朝代各有不同),主管武職官員的考核、職務升降、承襲等事務,並管理土司;職方司設主事兩人,下轄令史、書令史、掌固等職(人數依朝代各有不同),主管兵將的敘功、懲處、撫卹、檢閱等,清代起兼掌邊禁(即現代的海關);駕部司設主事兩人,下轄令史、書令史、掌固等職(人數依朝代各有不同),主管軍用馬車、戰馬、後勤運輸以及維持驛站等事務;庫部司設主事兩人,下轄令史、書令史、掌固等職(人數依朝代各有不同),主管軍需武器、甲冑、羽箭等的生產、保存、調配,並負責武舉相關的事務。 其他國家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及越南古代亦設有兵部的機構。日本古代亦設有類似的兵部省。 朝鮮半島高麗王朝時期設有兵部,其長官為兵部尚書。至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兵曹,本曹設置官員十名,分別為判書一名(正二品)、參判一名(從二品)、參議一名(正三品)、參知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銓郎三名(正六品)。吏曹下屬衙門有五衛、司僕寺、軍器司、典設司、世子翊衛司、訓鍊院、備邊司七個機構。 越南越南古代设有兵部司马一职。 日本受中国唐代文化影响,日本古代相应采取了二官八省制,设立兵部省(ひょうぶしょう、つわもののつかさ)主管一切武官之人事与军事,其長官為兵部卿。其后相沿至近代。 参考文献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