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正职负责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之一,属于国家公务员,负责领导水利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水利部部务会议,签署上报国务院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达的命令指示[1]。水利部部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人选[註 1],国家主席根据决定任免[2]。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亦于同日成立。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三次会议,任命傅作义为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首任水利部长[3]。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行政机关[4],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亦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正职负责人仍称部长。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同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其正职负责人亦随之撤销。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撤销水利电力部,重新分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水利部恢复部长负责制[5]。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再度撤销水利部,并入水利电力部,其正职负责人再次撤销[6]。1988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7],再度撤销水利电力部并分设出水利部,水利部恢复部长负责制至今[5]。 截至2025年1月1日,共有8名政治人物曾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其中有1位民主党派成员,即傅作义(民革);有1位女性,即钱正英;有1位少数民族,即钮茂生(满族)。任职时间最长的是陈雷,任职期限自2007年4月27日至2018年3月22日,共计10年329天。任职时间最短的是李国英,任职期限自2021年2月28日至今,共计3年308天。现任水利部部长是李国英,自2021年2月28日起任职,迄今3年308天。 历任部长下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历任部长的任次、姓名、生卒年份、肖像、籍贯、就任日期、卸任日期、任职时长[註 2]、任内要职和时任政府首脑等信息。姓名下方仅有生卒年份者表明此人为男性、汉族、中共党员。
时间轴在世前任部长截至2025年1月,在世的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部長有5位: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部长是钱正英,她于2022年10月22日在北京去世,享年99岁[12]。 参见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